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全文》。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