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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消息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新时间:2014-04-2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4月1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昆山君豪酒店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2013年年度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全文、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保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在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对外报出。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指引2号文的相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第三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第三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提名彭淑贞、林德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彭淑贞女士:有效表权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林德明先生:有效表权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8日


附:候选监事简历

彭淑贞女士,女,1964年3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崇祐企专会计系毕业,自2003年2月起至今担任宏仁企业集团财务部处长,现任公司监事。
林德明先生,男,1970年5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文化大学企业管理系毕业,1998年8月至2014年2月担任宏仁企业集团会计副理,2004年2月至今担任广州宏信塑胶工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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