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议案》。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同意撤销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会部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的具体事宜,并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待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完毕后,公司发布相关公告。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工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续期议案》。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